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毛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4********65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1民初8683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56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通州区平潮镇杰朵服装厂支付原告江苏鼎锢拉链科技有限公司加工费人民币48952.6元及利息损失(以48952.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或汇至常熟市人民法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512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已由4原告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院不再退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