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92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481民初9708号
案号
(2019)苏0481执41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溧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晶瑞半导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仁立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3555元,并承担利息(以373555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03元,减半收取3452元,保全费2420元,合计5872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903元。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溧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0-15
发布时间
2020-04-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阮科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559251767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溧阳市上黄镇工业集中区飞跃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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