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光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622********2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603民初305号
案号
(2021)赣0603执6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原、被告确认,被告汪光荣尚欠原告陈盛通劳务费人民币75,000元,经原、被告双方协商同意,被告汪光荣于2021年6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劳务费50,000元,原告放弃剩余劳务费;二、若被告汪光荣未按约定足额付清,原告可就全部欠款75,000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37.5元,由被告汪光荣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余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7-12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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