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光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622********2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603民初305号 |
案号 |
(2021)赣0603执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被告确认,被告汪光荣尚欠原告陈盛通劳务费人民币75,000元,经原、被告双方协商同意,被告汪光荣于2021年6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劳务费50,000元,原告放弃剩余劳务费;二、若被告汪光荣未按约定足额付清,原告可就全部欠款75,000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37.5元,由被告汪光荣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余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