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3********0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023民初3989号 |
案号 |
(2021)苏1023执28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邓风借款人民币6200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21年7月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二、驳回原告邓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被告高健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24 |
发布时间 |
2021-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