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一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5********980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502民初8297号 |
案号 |
(2021)赣0502执48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一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滨州昊宇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6,830元;二、驳回原告滨州昊宇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24元,减半收取计612元,由原告滨州昊宇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1元,被告江西一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担61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戴卫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0584009980Q |
登记机关 |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卢肇路1988号9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