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祖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2********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22民初2573号 |
案号 |
(2021)苏0322执3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祖峰欠原告沛县泰然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合计115000元,自愿于2021年6月19日之前一次性付清;-2-二、原告沛县泰然混凝土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88元,减半收取计1394元,由被告刘祖峰负担。(随案款一并支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