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祖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2********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22民初2573号
案号
(2021)苏0322执33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祖峰欠原告沛县泰然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合计115000元,自愿于2021年6月19日之前一次性付清;-2-二、原告沛县泰然混凝土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88元,减半收取计1394元,由被告刘祖峰负担。(随案款一并支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沛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19
发布时间
2021-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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