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387G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684民初8088号
案号
(2021)苏0684执23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狼山钢绳索具制造有限公司货款人民3币16.7万元,并按照年利率6%给付自2016年1月1日起至钱款实际履行之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4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820元,由被告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40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8958202565)。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洪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1782708387G
登记机关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启东市惠萍镇宏强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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