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宗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28********1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81民初6827号 |
案号 |
(2021)苏0281执69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常州相生相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江阴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000元及该款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违约金。二、宗伟对常州相生相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0元、财产保全费520元,合计920元(江阴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常州相生相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宗伟承担,该款由常州相生相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宗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支付给江阴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上诉费管理办法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