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3********0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3民特314号 |
案号 |
(2021)苏1323执5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朱江欠毕梦成借款本金25000元,朱江自2020年4月起于每月20日前还款2000元,直至还清款为止;二、若朱江有任意一期逾期履行还款义务,则毕梦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剩余未还款项。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毕梦成与申请人朱江于2020年4月2日经本院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1-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