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晓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0********2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1民初2344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6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晓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熟市美辰纺织品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85000元,并支付以18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常熟市美辰纺织品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或汇至常熟市人民法院账户)。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常熟市美辰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600元由被告谢晓明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的案件诉讼费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