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施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84********16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684民初2465号 |
案号 |
(2021)苏0684执26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施俊归还原告张建俊借款本金14600元,钱款履行方式:自2021年6月起至12月每月月底前归还2000元,余款600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履行完毕。若被告施俊有任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建俊有权就被告施俊未履行部分钱款及案件受理费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施俊负担,该款由被告施俊于2022年1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张建2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