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3********0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322民初6162号 |
案号 |
(2021)苏1322执74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权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县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31518.59元、利息3707.17元第2页/共2页及其他费用7637.83元,以上共计42863.59元,由被告自2021年7月份起,于每月的10日前向原告还款800元,直至还清为止。如果被告任一期逾期还款或未足额还款,则视为剩余欠款全部到期,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872元,减半收取436元,由被告郑权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