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宗艳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30********046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830民初4054号
案号
(2021)苏0830执30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盱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俞海军、宗艳欣欠原告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13504.62及利息、罚息、复利(截止2020年10月26日的利息、罚息、复利60644.97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被告俞海军、宗艳欣于2021年3月20日前偿还原告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元,2021年6月20日前偿还原告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元,2021年12月20日前偿还原告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元,2022年12月20日前将剩余借款本息一次性还清,上述款项如有一期未按时、足额给付,则原告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俞海军、宗艳欣未履行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为履行本案债务,原告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俞海军、宗艳欣提供抵押的位于盱眙县官滩镇街道房产(房产证号为苏(2017)盱眙县不动产权第0007126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债权数额5500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三、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912元,减半收取3456元,由被告俞海军、宗艳欣负担,于2021年3月20日前给付原告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22
发布时间
2021-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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