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282********4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2民初4924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恢8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三被告戴桂平、姚娟、靖江市新悦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欠原告冷其银借款本息6.6万元。三被告戴桂平、姚娟、靖江市新悦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约期于2021年1月30日前归还原告2万元,约期于2022年1月25日前归还原告4.6万元。二、若三被告戴桂平、姚娟、靖江市新悦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有一期未按约还款,原告可立即申请执行下欠全部款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37元减半收取868.5元,由三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三被告约期于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书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