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毕秀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3********75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23民初6060号 |
案号 |
(2021)苏1323执52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被告宿迁中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原告潘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于2021年1月23日解除;二、被告宿迁中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李尧、毕秀娟退还原告潘卫购房款153000元,并支付利息27000元,合计180000元,于2021年1月23日支付50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30000元,余款100000元,自2021年3月起,于每月月底前支付25000元,直至付清款之日止;三、若被告宿迁中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李尧、毕秀娟有任一期逾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潘卫可就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176元,由原告潘卫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时间 |
2021-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