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解芳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722********16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722民初3148号
案号
(2021)苏0722执51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2021年6月25日前归还原告10000元,以后每月25日前归还20000元,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剩余所有本息全部还清。如被告有一期逾期不付,原告有权就剩余本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诉讼费1424元,由被告承担于最后一期还款结清。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04
发布时间
2021-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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