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贺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502********0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21民初587号
案号
(2021)苏0321执33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河北润涛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江苏卡斯莱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85万元,被告河北润涛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前偿还本金20万元,2021年8月至11月,每月30日前偿还本金120万元,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金85万元,按照年利率15.4%自2019年4月4日起支付利息,利随本清,所欠全部累积利息(含2020年4月21日已付的15万元本金应付利息2万元)、违约金6万元,随最后一笔案款一并支付给原告;二、若被告河北润涛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一期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原告有权申请法院执行剩余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三、被告王润申、王贺鹏、蒋海洋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若三被告履行第一、二项还款义务,有权向河北润涛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四、案件受理费28650元,由被告河北润涛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被告王润申、王贺鹏、蒋海洋负连带责任,随最后一笔案款一并支付给原告;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协议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09
发布时间
2022-0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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