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3********3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923民初4565号
案号
(2021)苏0923执恢10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延松、郑燕欠原告徐丹借款本金230000元,该款于2020年6月1日前归还15000元,于2020年12月1日前归还15000元,余款自2021年1月起,于每月1日归还5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如果被告马延松、郑燕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徐丹自愿放弃要求被告马延松、郑燕支付利息;如被告马延松、郑燕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徐丹有权要求被告马延松、郑燕就借款230000元未受偿部分及利息(以23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3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750元,减半收取计237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马延松、郑燕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10
发布时间
2022-0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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