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23********0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116民初881号 |
案号 |
(2021)苏0116执25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袁峰归还原告夏绍军借款54000元,款于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共计18个月),每个月28日前还款借款3000元,至还清借款;如被告袁峰逾期不还款,原告夏绍军可就未到期未付款款项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由被告袁峰负担(于2021年2月20日前交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时间 |
2022-0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