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南市昂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4********XC9K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421民初1782号
案号
(2022)皖0421执1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淮南市昂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淮南市福临门业有限公司支付门款14968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27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淮南市福临门业有限公司负担227元,由被告淮南市昂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6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0
发布时间
2022-0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聂伟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21MA2RHYXC9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滨河湾B1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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