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桂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3********58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1民初934号 |
案号 |
(2021)苏1281执38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顾桂锋、居明宏一共给付原告顾战道27万元,此款分五年还清,于2021年11月1日前给付人民币3万元,2022年11月1日前给付4万元,2023年11月1日前给付7万元,2024年11月1日前给付7万元,2025年11月1日前给付6万元。上述款项打入原告顾战道农商行永丰支行的账号内:6223246818000419961。二、如有一期未足额按时给付,原告可就未受偿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且由被告顾桂锋、居明宏负担违约金3万元。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今后双方互无纠缠。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89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垫交),两被告在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兴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