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一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03********17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05刑初138号 |
案号 |
(2021)苏0105执38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路一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路一尘连带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详见附表),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十八万元,优先用于偿还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退赔款人民币五万元,用于偿还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