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3********0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322民初7950号 |
案号 |
(2021)苏1322执6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建于2021年9月17日前归还原告张正利借款第2页/共2页本金1000000元,利息请求表示放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0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任建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