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扬州创发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0********QR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523民初3557号 |
案号 |
(2021)皖0523执2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扬州创发建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231840元;二、驳回原告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94元,减半收取2447元,由原告安徽新思维建筑有限公司负担80元,由被告扬州创发建材有限公司负担236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时间 |
2022-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一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2MA1WKEQR18 |
登记机关 |
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泰李西路李典科创园(青苹果创客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