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东昊钢结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XP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3民初3848号 |
案号 |
(2021)苏1283执38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东昊钢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钱忠堂人民币218000元并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218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止按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44元,减半收取2522元,由被告负担(被告于上述时间内向本院缴纳)。4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印国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MA1MXXXP35 |
登记机关 |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黄桥镇溪桥华溪中路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