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匡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22********47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282民初4500号
案号
(2021)苏0282执62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陈伦照要求匡建明支付货款86800元及利息,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按86800元结算,匡建明于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36800元;二、若匡建明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则陈伦照有权就匡建明所有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陈伦照有权要求匡建明追加支付违约金20000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84元,由匡建明负担。该款已由陈伦照垫付,匡建明于2021年6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陈伦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25
发布时间
2022-0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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