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6********05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324民初3213号
案号
(2021)苏1324执54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莫涛偿还原告孙成茂借款本金190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6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40元,由被告莫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24
发布时间
2022-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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