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谈洪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81********54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481民初4408号
案号
(2022)苏0481执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溧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谈洪祥欠原告李工厂货款8200元,于2021年10月1日前付清;如被告逾期付款,则应承担原告自2020年3月2日起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溧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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