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3********5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023民初409号 |
案号 |
(2022)苏1023执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军对所欠原告梁广林劳务工资100000元表示认可,并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40000元,余款6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结清;二、如被告梁军未按约定给付,原告梁广林有权就全部劳务工资(扣除已给付部分)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梁军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