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4********0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724民初40号 |
案号 |
(2021)苏0724执27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韩丽偿还原告刘海芹借款本金20万元,利息10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兑现,逾期兑现,原告可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50元,保全费2120元,合计3170元,由被告韩丽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2-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