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北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68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602民初438号
案号
(2020)皖0602执2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谢颖、张晓梅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借款本金322203.65元、利息及罚息47725.43元(暂计算至2019年8月5日),之后利息、罚息等按双方贷款合同约定利率继续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谢颖、张晓梅支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保全费2320元、律师费3000元;上述一、二项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三、淮北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谢颖、张晓梅追偿;四、驳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62元,由谢颖、张晓梅、淮北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公告费780元,由淮北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25
发布时间
2020-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倪梁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21686855096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淮海路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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