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葱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622********0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2)赣0603民初205号
案号
(2022)赣0603执1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截至2022年1月26日,被告邓葱林、倪瑞一尚欠原告宋华先劳务工资人民币25,000元;二、被告邓葱林、倪瑞一承诺于2022年1月27日前向原告宋华先支付本案劳务工资25,000元。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计212.50元,由被告邓葱林、倪瑞一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余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2-07
发布时间
2022-0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