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葱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622********0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赣0603民初184号 |
案号 |
(2022)赣0603执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葱林承诺于2022年1月25日前向原告倪金明支付材料费及劳务款52,800元;二、如被告邓葱林不能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倪金明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20元,减半收取计560元,由被告邓葱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余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