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葱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622********0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2)赣0603民初200号
案号
(2022)赣0603执1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倪瑞一、邓葱林承诺于2022年1月26日前向原告倪琦支付工程款19,000元;二、如被告倪瑞一、邓葱林不能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倪琦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137.5元,由被告倪瑞一、邓葱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余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27
发布时间
2022-0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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