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6********3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826民初3936号
案号
(2021)苏0826执33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涟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吕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姜怀清砂石款3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负担338元,原告负担18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3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城中支行,姜怀清借款账号:6232636100141081862;吕建交款账号:6232636100141081854)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涟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13
发布时间
2022-0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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