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修殿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021********5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辽县民初字第00273号 |
案号 |
(2021)辽1021执2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被告自愿离婚;坐落于海城市腾鳌镇新城花园12栋2大元3层2号75.95平方米楼房一处归原告马会杰所有,原告马会杰两年内将房屋贷款人更名;共同债务4万元由马会杰负担;原告马会杰给付被告修殿志22500元;婚生女修跃明(****年**月**日生)由原告抚养、被告修殿志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500元(2014年1月1日起至子女独立生活之日止,每年1月1日、7月1日各给付一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