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锦国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7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24民初10047号
案号
(2019)苏1324执53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泗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南通锦国建设有限公司、翟利利、陈家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方远根24,1001元及利息(自2017年7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按年利率6%计算);二、泗洪县山水置业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以(2018)苏1328民初7781号裁判结果为准]范围内对方远根承担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86元,由南通锦国建设有限公司、翟利利、陈家仁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2-16
发布时间
2020-04-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井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75731364X9
登记机关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南通市城市花苑19-201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