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计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3********4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923民初2295号 |
案号 |
(2022)苏0923执1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计荣差欠原告吕书恒借款30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二、若被告计荣有一期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吕书恒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总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计荣承担自2017年11月22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尚未归还的借款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被告计荣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