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扬州市红枫叶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0********1T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084民初2179号 |
案号 |
(2022)苏1084执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扬州市红枫叶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季才萍借款254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季才萍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218元,由被告扬州市红枫叶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粉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84MA1WJL1T26 |
登记机关 |
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高邮市琵琶路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