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亚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603********02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603民初2570号
案号
(2022)皖0603执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准予原告谢宇微与被告刘亚枫离婚。二、原告谢宇微与被告刘亚枫之婚生女刘钦辰由原告谢宇微抚养,被告刘亚枫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刘钦辰年满18周岁或独立生活之日止;被告刘亚枫在不影响刘钦辰生活学习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探望刘钦辰。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刘亚枫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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