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06********1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鹰仲网案1364号
案号
(2021)川0105执146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鹰潭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鹰潭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9月3日作出的(2021)鹰仲网案1364号裁决书:(一)、被执行人何勇向申请执行人瑞博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9018.68元;(二)、本案仲裁费110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人已预缴该仲裁费,由被执行人迳付申请执行人);(三)、合计标的总额为10118.68元。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评估以及执行阶段实现债权等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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