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可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125********204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鹰仲字第5784号
案号
(2022)鄂1125执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鹰潭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可南向申请人青岛中益正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本金5093.3元及利息和滞纳金。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60元,由被申请人可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浠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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