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02********28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106民初7268号 |
案号 |
(2022)苏0106执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街道中商万豪大厦业主委员会133万元;二、被告康健、盛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街道中商万豪大厦业主委员会57万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6-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816元,由被告孙艳负担17000元,由被告康健、盛丽负担681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