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622********07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622民初1145号
案号
(2022)赣0603执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范福平尚欠原告周义福货款人民币50000元;二、被告范福平同意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周义福货款人民币50000元,原告周义福表示同意;三、原告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保全费720元,合计人民币1495元,由被告范福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余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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