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云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02********34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603刑初443号 |
案号 |
(2022)皖0603执4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陈云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5月27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陈云杰对被害人马宗水被骗财物损失三万元予以退赔。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