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9********984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991民初669号 |
案号 |
(2021)苏0991执20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50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以及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1800元,由被告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寿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91558091984H |
登记机关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软件园6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