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桂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404********2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0404民初764号
案号
(2022)皖0404执恢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超自2016年8月起至2017年4月,每月30日前支付原告淮南市安都混凝土有限公司15000元,2017年5月支付原告淮南市安都混凝土有限公司22899.76元,直至付清157899.76元,如有任何一笔逾期不履行,原告淮南市安都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权申请执行剩余全部钱款;二、双方其他无纠纷。案件受理费3514元减半收取1757元,由被告王超负担双方当事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2-09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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