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羊金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3********45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923民初3291号 |
案号 |
(2022)苏0923执2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夏国明、羊金凤偿还原告周孝仁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4500元,合计64500元,于2022年1月12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二、如被告夏国明、羊金凤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原告周孝仁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夏国明、羊金凤承担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60000元的余额为基数,自2022年1月13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0.75%计算);三、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原告已交),由原告周孝仁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