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12********1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116民初3592号 |
案号 |
(2022)苏0116执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严慧给付原告劳务报酬26000元,此款自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3月止于每月月底前给付5200元;二、如被告严慧有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原告袁贵成有权就剩余未付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严慧需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25元,由被告严慧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履行第一期给付义务时一并加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