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5********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106民初4771号 |
案号 |
(2022)苏0106执6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73319.73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6日起至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3-逾期利息;二、被告徐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律师费2600元;三、如被告徐兵未能完全履行上述义务,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有权在本案债权范围内就徐兵所有的车牌号为苏ah966l的杰德牌小型轿车与被告徐兵协议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58元,减半收取929元,由被告徐兵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